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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如画——庆祝建党90周年政协委员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2011年6月10日)
发布时间:2011-05-22  阅览数:2654
  为了庆祝建党90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弘扬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展示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崭新面貌,形象再现我们伟大祖国风光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富裕文明的新景象,《中国政协》杂志社与全国政协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江山如画——庆祝建党90周年政协委员摄影作品展”活动。

  一、主题和内容

  展览由秀美风光篇、辉煌成就篇和幸福生活篇三个部分组成,通过政协委员的独特视角,运用图片展示祖国山川秀美的新景象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人民富裕、和谐文明的新面貌。

  二、展事安排

  作品征稿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10日(以邮戳为准)。本次展览将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于2011年6月20日前对所有寄送作品进行评选。2011年6月下旬在全国政协机关举行入选作品展。

  三、参展细则

  1.参展对象包括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含往届)。

  2.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每幅作品背面要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时间、使用器材型号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简短照片说明。

  3.参展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4幅,并用胶条按顺序连接。如反转片拍摄,请洗成上述规格照片,勿装裱,以便评选。

  4.请将每幅作品的底片以电子版形式刻盘一同寄往,要求: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50m,用压缩过的jpg格式不小于4m。

  5.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有关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凡入选的参展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非商业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7.截稿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以邮戳为准)。

  8.展览结束后将在《中国政协》杂志和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上刊登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1.最佳作品:40幅(颁发证书、奖品)
  2.优秀作品:50幅(颁发证书、奖品)
  3.参展作品:70幅(颁发证书)

  五、独家网络支持

  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六、联系人

  《中国政协》杂志社地方工作部  主任 徐志强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主任 许志强

  参展作品请寄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 《中国政协》杂志社
  注明“江山如画”政协委员摄影参展作品
  邮  编:100811 电子邮箱:zgzx_dfb@cppcc.gov.cn
  电  话:010-66192646 传  真:010-66153733

  参展作品请寄2: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注明“江山如画”政协委员摄影参展作品
  邮编:100062 电子邮箱:cpaphoto2008@yahoo.cn
  电话:010-65255014 传真:010-651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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